中港物流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使用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包装与其所装的内容物不相容。不相容是指包装容器与其所装的危险品会发生化学反应,从而降低包装的强度甚至使得包装破损,导致内容物泄漏而发生事故。如某些对金属具有腐蚀性的物质被装在普通钢桶内,就会腐蚀钢桶,极易造成危险物质渗漏。
二、使用的包装不适合,主要表现在:1.包装容器内所装的危险品的重量或比重超出了该包装所能承载内容物的最大重量或比重:如包装设计的最大重量为25kg,但是,实际装入超过25kg的内容物;又如包装设计规定该包装所装内容物的比重不能超过1.2,但是实际装入比重超过1.2的内容物。2.包装的安全级别未达到危险物所需求的包装类别,危险品共分为3个安全级别:Ⅰ类(高度)危险品、Ⅱ类(中度)危险品、Ⅲ类(低度)危险品,相对应地,这些危险品所使用的包装就需要分别达到Ⅰ、Ⅱ、Ⅲ类的要求,如某种危险品需要I类包装装运的危险品,实际使用了II类或III类包装装运,则这种包装的使用也是不合格的。3.没有排气孔的包装装运了在储运过程中会释放出气体的危险品,如过氧化氢装入没有排气孔的塑料罐内,极易使得危险品在储运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气体造成包装破损发生泄漏、甚至爆炸。4.包装容器内所装的危险品的单件重量或容积超出了有关危险品运输国际规则的最高限定。如按照国际规则规定某种包装装某种物质单件重量不得超过30kg,但实际装入了超过30kg的货物等。
三、包装的使用不当,主要是由于工作人员在货物装入包装过程中操作不当造成的,主要包括:1.包装在装入液体危险品后,盖子没有旋紧,使得危险品在储运的时候泄漏;2.包装的塑料袋类内包装热封不良或扎口松动,使得危险品在储运中泄漏;3.在装入危险品时,腐蚀或损坏了包装的外表面。
四、使用没有检验合格的包装。包装的理化性能在使用前没有按规定要求通过国家规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五、使用检验过期的包装。包装在使用前已经检测合格,但是由于长时间不用,待到需要使用时已超出了检测合格的有效期。一般包装在储存期间,会受到自然界不同程度的腐蚀,导致包装品质降低,成为危险品储运过程中发生事故的隐患。
六、包装标记错误。包装标记与实际的包装情况不一致。如有涂膜和内衬的集装袋标记被打成13H2(实际应该为13H4)。甚至有的包装上没有任何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