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电池产品的制造商、进口商或进口代理商应在电池产品进出口前向检验检疫局申请备案。备案时填写“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申请表”
1、委托书——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员办理备案的委托授权书
2、营业执照——进口电池产品的进口商或进口代理商,出口电池产品制造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汞含量声明——进口电池产品制造商对其产品汞含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声明
4、产品描述——电池制造商对电池产品的结构、电化学体系、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外观及标记的文字说明(特殊情况可由代理商提供)
5、其他资料——特殊情况要求提供的其它进出口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