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如实向海关申报(大前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规定,由于报关人员操作或者书写失误造成所申报的报关单内容有误,并且未发现有走私违规或者其他违法嫌疑等原因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向原接受申报的海关申请修改或者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无论是重量要改还是其他,符合原则的均可申请修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等规定,货物报关后,如果海关查验发现实际到货情况与申报不符,海关将依法进行处理。
1.如实申报;
2.非恶意错报的,可申请修撤报关单;
3.海关保留追究申报不符的责任。
允许误差的范围
海关针对此类情况的执法一般是允许货物总重的3%-5%范围内差异(目标是趋近0差异)。但也要看货物情况,有的货物很轻,可能差一点重量就会导致超出这一允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