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琼开展北部湾海域船舶溢油应急区域合作
作者:佚名
来源:货运公司 200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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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稳步推进,石化、钢铁、物流等临海重大项目相继落户环北部湾经济区,沿岸港口吞吐量、船舶交通流量随之大幅增长。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发生大规模海上溢油污染的风险日益增加,保护北部湾海域环境的压力也不断增大。为更好地保护海洋环境,促进北部湾地区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11月11日上午,广东、广西、海南三地海事局共同签定协议,决定建立北部湾海域船舶溢油应急联动机制,将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应急资源的效能,开展环北部湾区域船舶溢油应急的区域合作。 环北部湾沿岸的北海、钦州、防城港、湛江、洋浦、茂名和海口是我国西南沿海重点发展的港口群,2008年港口吞吐量超过2亿吨,油类和危险品运输量超过1亿吨,区域港口吞吐量呈逐年大幅度攀升趋势。港口吞吐量增长引起的运输需求,必将带来区域船舶交通流量的大幅增长,特别是大型船舶、危险品船、原油运输船不断增多,发生大规模海上溢油污染的风险不断加大。
目前,北部湾近岸80以上海水达到一类海水水质标准,海洋资源十分丰富,还拥有红树林、儒艮、白海豚等众多珍贵而脆弱的环境敏感资源;同时,我国北部湾海域紧邻越南,面向东盟各国,一旦发生重大溢油污染,极有可能扩散到东盟国家。为此,确保海上运输安全和水域环境清洁,为环北部湾经济区的开放开发保驾护航,成为海事部门面临的紧迫任务。
多年来,环北部湾沿岸的广西、广东和海南海事部门一直致力于防治船舶污染的监管工作,但区域内现有的应急力量明显不足,无法应对重大船舶溢油污染事故,在应急反应机制、应急装备和应急队伍建设方面仍存在很大差距。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的统一部署,广西、广东、海南海事局共同建立北部湾海域船舶溢油应急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协同应对海上重大船舶溢油污染风险。根据联动机制,三省区将建立合作各方定期协调沟通制度,通报突发船舶污染事故和险情,对区域重大船舶溢油污染事故开展应急联动协调,搭建信息沟通交流平台,建立公平、合理、统一的船舶污染损害赔偿管理机制,开展联合演习及联合培训,并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平台,不断扩大与本区域有关国家的溢油应急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