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国际海运业遭受巨大冲击,部分国际海运企业争揽货源,致使个别航线出现恶性竞争局面,严重影响了我国国际集装箱运输市场健康发展,严重阻碍我国国际贸易运输保障体系稳定可靠的运行。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交通运输部根据《国际海运条例》规定发布公告,自今年6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国际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制度,过渡期45天,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加强市场秩序监管,严肃国际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规定,在今年8月1日全面实施运价备案后,交通运输部对各班轮公司履行报备义务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10家未按时报备运价信息的中外集装箱班轮公司,依据《行政处罚法》启动了调查处理程序,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到11月初,10家公司均已如数缴纳了罚金。
10月28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限期办理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延期及备案运价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第十六条和第二十条规定,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经营进出中国港口的国际班轮运输业务,应取得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并应按规定的格式备案运价。通告附件中列举了21家未进行备案运价的经营进出中国港口的国际班轮运输业务的企业名录。通告这些班轮公司应在2009年11月4日以前按要求备案运价。逾期未备案运价的,视为已终止经营进出中国港口的国际班轮运输业务,交通运输部将依法注销其《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登记证》。
11月9日,交通运输部更新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名单,15家班轮公司被依法注销了《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登记证》。这15家被依法注销的公司分别是:CHINAOCEANLINEPTE,LTD.、MAGISTRALCONTAINERLINES、朝阳航运(香港)有限公司、福建省轮船总公司、福建省厦门轮船总公司、环球船务有限公司、江苏远东海运有限公司、鲁丰航运有限公司、山东省国际海运公司、山东省烟台国际海运公司、暹逻航运国际有限公司、协和海运株式会社、炫海航运株式会社、福建鑫安船务有限公司、株式会社泛和
国际物流。其中6家公司注册在国外,9家公司注册在中国大陆或中国香港。
根据交通运输部针对运价备案工作安排,下一阶段将着重就运价信息报备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在全面掌握报备市场运价信息基础上,交通运输部还将依据《国际海运条例》规定,对低于正常、合理运价水平提供服务,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进行查处,加强对市场竞争秩序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