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撤回“零容忍”政策
作者:佚名
来源:货运公司 200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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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马海事管理局(PMA)为迎合《巴黎备忘录》规定,于本月中旬公布巴拿马旗船舶缺陷“零容忍”告示,然而遭受巴拿马旗船东激烈反对,最终在上周末重刊声明,收回语调过重的警告字句。但有关当局官员重申须保障负责任船东的利益。 PMA当局于本月14日向悬挂巴拿马旗的7100艘商船发出执法尺度极严的“零容忍”告示,警告由当日至年底前,未符合《巴黎备忘录》规定而遭扣押的船舶,将被即时取消注册资格。当局亦表明,事先未能查核船舶缺陷,而有关船舶被验出违反《巴黎备忘录》规定,负责检验的验船师将被禁止上船执业。
商船海事部专员卡斯尼尔洛上周曾表示,为避免巴拿马再次出现在《巴黎备忘录》船旗国黑名单之中,因此发出有关告示。巴拿马去年排在《巴黎备忘录》船旗国黑名单的倒数19位。在06至08年期间,每年平均有222艘遭扣押,假如年底前再有30艘船舶被扣押,今年将再次出现在黑名单之中。
巴拿马法律界人士日前接获委托,与PMA专员进行会面,并要求后者撤回有关通知过于激进的警告字句。PMA终在上周末重刊声明,将“即时取消”转为“可能取消”,但仍保留对验船师的警告。
卡斯尼尔洛解释道,重刊声明的目的在于避免外界对声明产生误解。他重申,当局有责任保障负责任船东的利益,验船师亦有义务仔细检验船舶,尽可能维持巴拿马作为船旗国的良好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