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责任险“夭折”谁之过?
作者:佚名
来源:深圳货代公司 200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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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
2006年7月,人保财险在国内率先推出了“物流责任险”产品。该险种第四条规定:“在本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在经营物流业务过程中,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物流货物的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也就是说,只要投保了该险种,物流公司就可以将绝大部分责任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该险种也先后得到了几家国内大型物流企业的支持。
物流责任险已经在今年5月就被取消了。这个曾经让保险公司愁眉不展,但却被物流企业热烈欢迎的中国保险业创新产品,从诞生到夭折,它只在这个世上“生存”了两年零十个月。
物流责任险的夭折,并没有引起什么波澜,而作为推出该产品的保险公司,更不会去大肆宣扬该保险产品的失败。所以,物流责任险在昙花一现之后,悄然隐没在人们的视线中,仿佛这个世界从未有过这样一个事物一般。
中国的保险业从新生到成长,是必须要经历一些挫折的。而责任险其实是保险业中最难做的一个险种,所以国内众多保险公司对责任险的投入都十分有限。物流责任险惨淡收场,从保险业发展的角度来看,只能算是一朵不起眼的小浪花,保险业大佬们转身又可投入一个新的领域作新的尝试。
保险公司折戟物流责任险,转身它投;物流企业虽然失去了投保的机会,却也可因此而省下几笔不菲的保险费——区区一个责任险的有无,对双方似乎都没什么影响,自然更不会有人去追问这是谁的过失。
但在中国物流业发展的历史中,却一定会记下这一笔。后人们也一定会知道:一方面,由于保险公司对物流行业的重视程度和调研力度不足以及保险公司管理体制上的缺陷,导致了物流责任险的保险范围和理赔条件过于苛刻,而且费率过高,产品推广力度不足,理赔服务不到位,最终遭受市场冷落;另一方面,由于物流行业绝大部分企业在运营管理和风险控制上存严重问题,使出险概率畸高,而且绝大部分物流企业保险意识淡薄,对责任险缺乏重视和认识,给保险公司的展业和理赔工作造成巨大困难,不得不选择退出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