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车到中途发生火灾,物流公司承诺赔付
本报讯 (记者李德庆)昨日上午,长春市民刘先生反映,“十一”期间通过物流公司运的一批货物至今未送到,而物流公司始终无法联系。
刘先生介绍,10月4日他通过长春市东学物流服务有限公司送一批货到敦化市,4日早货车出发后,直到晚上客户还没收到货,他拨打了物流公司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
第二天,他专程来到该物流公司经营地点,但是发现公司的大门紧锁,里面没有一个工作人员,现场已来了几个货主,据他们说货车在途中失火,货物全部烧毁。
记者通过多方查询终于联系到该公司有关负责人彭经理,其介绍,“十一”期间公司组织员工旅游,因此很多货主没有联系到公司,这是一场误会。
据了解,这批货物涉及近300个货主,货车中途失火,全部物品烧毁,公司已筹集足够的赔付资金,从10月10日开始对货主进行赔付。
目前已有120多名货主拿到了赔付款,公司争取在17日之前全部赔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