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限制类产品出口的企业要根据国家政策及时调整经营品种,同时在内部挖潜,降低生产、流通成本。在纳税筹划上,企业应主要考虑经营地选择和出口方式选择税率下调是长期趋势
针对2004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出口退税税率和结构调整,记者采访了中国财税网总裁、北京金君洋财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周华洋先生。
《环球供应链》:出口退税制度在我国经历了怎样的发展阶段?
周华洋:我国目前对增值税和消费税两个流转税税种采用出口退税政策。增值税和消费税是间接税,国际上通用的是目的地原则,即对货物征税应该在该货物实际被消费的国家和地区征收,而不在出口货物的国家征收。我国也采用目的地原则,由于在出口环节以前已经对企业征收了增值税和消费税,因此要把这一部分税赋退还给企业。
我国的出口退税制度于1985年正式开始,1994年1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增值税暂行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的出口退税制度走上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环球供应链》:此次出口退税调整是在什么背景下做出的?此次税率调整体现了怎样的宏观政策导向?
周华洋:出口退税制度实施近20年来,我国的出口规模有很大的扩大,维持原有的退税率和结构,中央财政有困难。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和企业自身的发展,出口企业有着良好的发展势头,客观上企业的税收承受能力也在逐步地加强。虽然世界各国都对贸易采取了补贴措施,但他们多是针对整个产业,例如美国对农业基础设施的补贴。出口退税通常在企业的补贴收入账项反映,是对企业的直接补贴,容易引起国际贸易争端,国家也有意逐步减少对企业的直接补贴,从长远来看,出口退税税率下调是一个长期趋势。另外此次出口退税调整也配合了国务院的农村税费改革。
此次出口退税调整体现了国家的宏观政策导向。具体体现在:第一,控制非再生能源出口,对石油及其提炼产品、部分矿产品取消出口退税;第二,控制初级产品出口,对焦炭、碳化物、金属酸盐降低退税率至5;第三,控制生态资源,保护环境,对木材、一次性筷子、木浆、纸浆等能取消或降低出口退税率;第四,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把小麦粉、切割肉的出口退税率调高至13;第五,支持高新技术出口,鼓励企业多创附加值,在保留机器设备及电子电器设备、运输工具、仪器仪表四大类机电产品17退税率的基础上,把汽车零部件、数控机床、通信设备、医疗器械的出口退税率调高至17。
《环球供应链》:此次出口税率调整,哪些企业会直接收益,哪些企业会受到冲击?
周华洋:机械、船舶、医疗设备、通讯设备等技术含量高的企业可以直接受益。由于向农业倾斜,农业加工企业也是受益对象。同时油田、炼油厂、木材、矿产品、羊绒、造纸出口会受到冲击。纺织行业的平均出口退税率下调3,也是受影响比较大的产业之一。
《环球供应链》:那些受到冲击的企业如何面对此次出口退税率的调整?企业在做纳税筹划的时候,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周华洋:经营限制类产品出口的企业要根据国家政策,及时调整经营品种,同时在内部挖潜,降低生产、流通成本。在纳税筹划上,企业应主要考虑经营地选择和出口方式选择。出口加工区的来料加工贸易不受出口退税率下调的影响。2004年4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九大部委联合发出通知,发布《设立出口加工区的审批标准和程序》,规定在一个国家级开发区可以设立一个出口加工区,为企业加工贸易大开方便之门。目前国内很多企业在香港设立分公司,这也是不错的做法,因为香港实行进出口零税赋,产品出口也不受配额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