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关于快递投诉的案例有所增加。近日,物价部门公布了快递业的三大典型案例,提醒广大市民在办理快递业务时,一定要多一个心眼。
外地公司隐瞒真实价格
【案例】扬州的张同学在湖南上大学,8月初,他从湖南托运一台电脑回扬州,当地一家快递公司给了小张一快递货单,上面写明收件人、地址、联系电话、保险额度等基本内容,并告知张同学货到付钱,快递服务费用为95元。
可是几天之后,张同学到扬州提货,扬州一快递公司却要求其支付215元。
【提醒】如果你和小张一样,是从外地快递物品到扬州,那么一定要仔细查看快递货单,看其货单是否直送至目的地,还是途中需要中转,在签订快递合同时要求快递公司明确标注,切忌过于模糊而产生矛盾。
提货单需看清服务项目
【案例】8月初,扬州某玩具业主郝先生委托扬州某快递公司,将一批轻巧但体积较大的工艺品托运到青岛给客户曹先生。在检查无误后,双方谈妥托运费为1000元。结果货到青岛时,那边的快递公司却要求对方支付1500元。
【提醒】消费者在托运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快递公司,发票一定要选择显示各种收费明细加盖公章的真实票据,并要主动向快递公司询问是否加收其他费用。消费者特别要注意的是,快递公司提货单一栏有